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其采办的一处衡宇现实面积与合同中的建筑面积相差近半,是以要求退还房款,但开发商事情职员却以公摊面积为由回绝退款。在商品房贩卖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广泛征象,然而公摊比例却缺少同一的尺度,而购房者相对于于开发商处于信息不合错误称的职位地方,是以经常会发生纠纷。一方面,公摊面积不该成为开发商的捏词,《商品房贩卖管理法子》划定,商品房交易合同中应该注明建筑面积以及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确保购房者知情权。另外一方面,应推进公摊面积相干尺度的同一、规范、公道,并加年夜对付公摊面积的羁系以及审核,保障购房者权柄。
(时 锋)
(责任编纂:杨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