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30日电 河南省省直构造住房资金管理中间30日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申请人展开征信查询,2年内一连3次或者累计6次不良征信,将不克不及取患上公积金贷款。
通知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部分不患上核准向近2年内有一连3次或者累计6次不良小我征信记实的申请人(含配合申请贷款的配头,下同),或者正在接受省直住房公积金 “黑名单”管理的申请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头应该赞成并授权贷款受理部分向中国人平易近银行征信体系查询其小我征信记实。
同时,通知还调整了公积金提取政策。通知提出,采办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买卖或者不动产挂号部分存案的购房手续或者凭证和税务部分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打点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跨越购房所支付的金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乞贷人(含已经经出具异地贷款证实、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打点贷款的乞贷人)及其配头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奉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患上再以其他缘由提取。
别的,通知还对部门贷款申请前提、还贷能力认定尺度等入行了调整。
凭据通知,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于当日起执行,其他调整内容则从2021年9月30日起执行,执行刻日暂定2年。(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纂:佟明彪)